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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驻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络处”正式挂牌
日期:2009-12-21 10:57:24 阅读次数:324次

 

2009年9月22日,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驻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络处正式挂牌。参加揭牌仪式的有福建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副处长黄彦,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许和平、副队长吴志峰,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李毅文、副会长陈锦璋、叶白梅,各会员公司代表。
 

  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叶白梅发表揭牌仪式致辞。叶白梅副会长首先对到揭牌仪式的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2009年7月,中国保监会召开视频工作会议,部署打击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等“三假”工作。2009年7月29日,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办案协作,严格依法办案,建立工作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确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设立联络处旨在通过协会与泉州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的密切配合,及时向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移送涉嫌保险欺诈案件,以最大限度打击“三假”。
  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许和平表示设立联络处是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的一件大事,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犯罪日益增多,形势日益严峻,设立联络处有利于搜集保险犯罪线索、研究保险犯罪形式,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保险公司的联系,有效加强打击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
福建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副处长代表福建保监局对联络处的设立表示祝贺,对长期以来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同仁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希望通过联络处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协会能深化合作,开拓创新,取得成效,打造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协会合作的典范。
  最后,黄彦副处长和许和平支队长共同为“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驻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络处”揭牌。


  揭牌仪式后,经侦支队与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领导展开了座谈。今后,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和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通报新出台的保险政策、工作举措、法律、法规和一段时期内的保险违法犯罪案件情况、特点,探讨打击和预防保险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从而加强打击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确实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泉州市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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